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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讯(记者刘怡廷 通讯员曾甜甜 柯美中)李某身穿“制服”冒充人民警察,并声称自己有“内部购房名额”,以此骗取被害人钱财……近日,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依法对李某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今年5月,家住阳新县的明女士一脸焦急地冲进派出所,称要寻找该所一名李姓警官。派出所民警仔细询问后发现,这个“李警官”不仅是一名假警察,还谎称自己有公安局新建家属楼的“内部购房名额”,以此诓骗了明女士5万余元。
事情还要从2022年说起。2022年5月,明女士与自称是阳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的李某在一次聚会中认识。了解到明女士有购房需求后,李某声称自己正好有公安局新建家属楼项目的内部购房名额,只需明女士交纳13.6万元,即可将产权转让给她。
“我一开始也怀疑过他的身份,但他给我发了他穿制服的照片和一些其他的材料……”明女士对李某的“警察”身份深信不疑,并于2022年5月7日向李某转账3000元作为购房定金。“后来他说房子要从110平方米升级到120平方米,我就又给他转了升级面积的费用。”明女士说。
自2022年5月至今年4月,李某以缴纳定金、装电梯、开水电、付尾款等名义,陆续要求明女士向其转账汇款十几笔,共计5.8万余元。经查,李某无业,并非公安民警,所谓的“内部购房名额”系其捏造,而所得钱款也均被其用于日常挥霍。
日前,该案被移送至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他人财物用于个人挥霍,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